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第七章 其它
第十六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姓名及职务:
姓名:茹文明 职务:校长
第十七条 学校设有综合优秀奖学金和专业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发现以虚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保宁门东街73号
邮政编码:046011 E-mail:czxyjwc@163.com
联系电话:(0355)2179761、2178012、2179079(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cz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