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第六章 助学体系
第十六条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招生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杨凌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渭惠路24号
邮编:712100
电话:029-87083921 传真:029-87083940
招生咨询电话:87083921、87083005、87083400、87084411
网址:http:// www.ylvtc.com
mail:ylzyzsb@163.com
第十九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