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1”栏中填写选报的导师姓名。若导师是联合招生,请填写所有导师的姓名。
4. 已被我院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报名时只能选择推荐免试的考试方式报考,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北京市研招办发放的校验码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5.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6.选择报考我院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到我院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具体网上支付办法请考生认真阅读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网报公告”的有关内容。
依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9〕1603号文件规定,对在京报考硕士生的全国统考、推荐免试考生,收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费138元/人。已报名考生未参加考试,不退报考费。
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规定,硕士生招生单位(含免试生接收单位)可对复试考生(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7.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自行打印 “报名信息校对表”,由考生本人签名,在右上角空白处粘贴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在来本院现场照相时提交。
8.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遇到问题,请拨打上述网站公布的咨询电话,我院无力解决相关问题,请勿来电询问。
9.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必须由本人到我院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1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8:30-16:30。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北京电影学院C号楼二层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并提交经本人签字且粘贴好照片的“报名信息校对表”,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凡未按照规定提供上述证件和证书原件的,一律不予办理确认手续。
我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应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我院将于2011年12月5日之后在研究生部网页上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院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的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月7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1月7日下午:外国语(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3小时)
1月8日上午: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
1月8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