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办法
1、考试科目
音乐表演专业 | 初试 | 声乐考生演唱作品一首,器乐考生演奏作品一首。 |
复试 | 主项同初试(非声乐主项加试声乐作品一首)、其他才艺展示,并全程录像带回学校由专家组打分(三试)。 |
2、考试成绩通知
2014年4月20日以后,音乐类考生可以在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www.AD1896.cn上查询校考成绩与各省(市、自治区)校考合格控制线。
六、录取原则
校专业复试主项成绩×35%+专家组打分(三试)成绩×65%=总分,以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七、学费、住宿费、奖学金及助学贷款,授予学位及就业情况
学费收费标准:据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4】118号批复,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0元,按实际所修学分结算。
住宿标准:每人每年1200元。
奖学金及助学贷款: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放奖学金或办理助学贷款。
授予学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就业情况:学生毕业时根据社会需求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本科学生中10%—15%的优秀毕业生可免试保送攻读硕士研究生。
八、监督机制及申述渠道
1、我校艺术学门类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整个工作过程受学校纪委和监察处监督。
2、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校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设立申诉电话:028-66367380、66366065。监督邮箱:jwbgs@home.swjtu.edu.cn。
九、联系地址
学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
邮政编码: 611756
招生考试科:028-66366373
十、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28—66367529、87600143(西南交通大学艺术与传播学院)
网上咨询:www.ad1896.cn(西南交通大学本科招生网)
yscb.swjtu.edu.cn(西南交通大学艺术与传播学院信息网)
十一、本简章由西南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和艺术与传播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