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时须持本人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考生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有权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指定医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确定。
八、录取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和《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研究生学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4〕49号)规定,我校学费标准为7000元/学年。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均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一志愿录取新生入学奖学金。生均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用于奖励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研究生。
(二)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奖励名额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
(三)学业奖学金:
年级 | 等级 | 比例 | 奖励标准 |
一年级 | 一等 | 30% | 10000元 |
二等 | 70% | 6000元 | |
二年级 | 一等 | 10% | 10000元 |
二等 | 30% | 6000元 | |
三等 | 40% | 3000元 |
(四)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研究和实践中成绩突出的研究生。
(五)每年选派优秀研究生进行国际化项目实习、实践。
(六)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创新课题研究。
(七)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岗位,对兼任“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发放报酬。
(八)学校将在奖、贷、勤、助、补、免等方面将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