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免试录取
在“9+3”学校期间参加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以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可向我院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拟免试录取名单随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一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七、工作进程
(一)2017年2月24日至3月14日24:00,考生先登陆学院官网,再从官网的“招生就业”栏目或“单独招生”图标进入招生信息网,再进入单独招生系统,点击“藏区9+3单独招生报名”进行报名。
(二)2017年3月17日,学院在单独招生系统中公布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考生名单。
(三)2017年3月23日14:00前,免试考生到学院文渊楼410会议室提交报名表、相关证书原件、加盖发证机关鲜章后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提前接受资格审查。
(四)2017年3月24日,在核准名单内的考生到学院报到现场提交材料(《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藏区“9+3”单独招生报名表》、二代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交纳考试费130元(由“9+3”学校统一支付)、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五)2017年3月25日,考生在学院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2017年3月29日,考生在单独招生系统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七)2017年3月30日18:00前,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亲自到学院教务处(文渊楼134室)办理复查手续,逾期不予办理,也不受理电话复查。
(八)2017年3月31日,学院向省教育厅职成处上报拟录取名单。
(九) 2017年4月5日,省教育厅组织对各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进行集中审核。
(十)2017年4月6日-12日,公示拟录取名单,考生在招生信息网上查询拟录取情况。
(十一)2017年4月13日,向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公示无异议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学院成立以分管副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院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学院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三)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四)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院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五)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六)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与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普招和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其他事宜
(一)已录取进入我院学习的学生,不再享受藏区“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均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准文件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二)本章程由我院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学院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四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通讯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学府北路1号
电话: 0825-2290000 传真:0825-2290006 邮政编码:629000
纪检监督电话:0825-2290379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scvtc.edu.cn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帐号:sczyjs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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