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省发改委、教育厅、物价局等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见江西省发改委委员会《关于核定南昌理工学院本科及专科、艺术类学费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13]550号),中途不加收其他费用,详情请见学校届时给各位新生寄发的《入学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