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各体育运动队发展需要,推进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4年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签约参考人数
招生项目 | 签约参考人数 | 备注 |
男篮 | 5 | 中锋优先 |
田径 | 8 | 只招收短跑、跨栏、中长跑、跳远、三级跳远、跳高、铅球等子项 |
网球 | 4 | 女队员优先 |
男排 | 4 | 主攻、副攻、二传、自由人各1人 |
男足 | 2 | 守门员为主 |
女篮 | 4 | 中锋、前锋优先 |
女足 | 4 | 前卫2人,后卫、前锋各1人 |
武术 | 2 | 男女各1 人,太极拳类和传统拳类优先 |
注:学校将根据各项目生源情况确定最终签约人数,宁缺毋滥。球类项目考生限报一个场上位置,请考生根据个人特长合理报考。
二、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篮球、排球、足球项目,截至2014年8月31日年龄不超过20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者:
1.球类项目(包括男篮、女篮、男排、男足、女足、网球)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球类集体项目(篮球、排球、足球)原则上须为未注册的学生运动员。
3.田径、武术项目,原则上要求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须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
4.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必须与运动等级证书项目一致。
三、报名及初选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登陆我校本科生招生网,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下载打印《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和相关证明后加盖公章。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12月31日结束。
2.考生应于2014年1月3日前(以我校收件日期为准),将《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名次证书(或比赛秩序册)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以特快专递形式(特快专递内容一栏需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字样)邮寄到我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无论考生最终是否被我校录取,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凡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我校根据学校运动队发展的实际需要和申请者的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初选,并确定测试入围名单。初选时,依据的专业水平标准,请查看《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初选基本标准》,该标准为最低参考标准。如考生报名人数过多,我校将适度提高初选标准。
4.我校将于2014年1月6日在本科生招生网公布专业测试入围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