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梁何利基金第一届颁奖大会1995年1月12日在北京举行。
其宗旨是通过对取得杰出成就的我国科技工作者进行奖励,进一步在全社会倡导尊重知识、重视人才、崇尚科学的良好风尚,激励一代代科技工作者不断攀登科学技术高峰,加速国家现代化建设进程。基金每年评奖一次,设“科学与技术成就奖”,每人奖金100万港元,用于奖励长期致力于推进国家科技进步,贡献卓著,并取得国际高水平科技成就者;
设“科学与技术进步奖”,每人奖金10万港元,用于奖励在自然科学的某一领域取得重大发明、发现和科技成果者。目前已举行了六届。
一、 基金成立
何梁何利基金是香港爱国金融家何善衡、梁銶琚、何添、利国伟先生基于崇尚科学、振兴中华的热忱,各捐资1亿港元于1994年3月30日在香港注册成立的社会公益性慈善基金。1994年5月13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了隆重的成立庆典。
基金成立14年来,捐款创立者的善举、义举和创举受到了中央人民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高度赞许和社会各界的热烈欢迎。 2005年10月12日经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批准修订的基金信托契约之《补充契约条款》,将基金捐款人统一变更为“与捐款人有关的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即何善衡慈善基金有限公司、梁銶琚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何添基金有限公司和利国伟博士之伟伦基金有限公司。
二、组织结构
何梁何利基金依香港普通法实行信任委托管理制度。基金设信托委员会,依照信托契约全权负责基金的经营和奖励事宜。现任信托委员会成员有: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朱丽兰(任主席)、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总裁和广北(任副主席)、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恒生银行副董事长兼行政总裁柯清辉、香港中文大学副校长杨纲凯教授。基金下设投资委员会和评选委员会,前者负责基金的投资经营和财务管理,后者负责科学与技术奖各项的评选工作。
三、评选机构
基金评选机构为评选委员会,由各相关领域具有高尚道德情操、精深学术造诣、热心科技奖励事业的国内科技权威和国际著名学者组成。评选委员会委员经过信托委员会批准、颁发聘任书后,独立行使职能,负责评选工作。 评选委员会委员最多不超过20人,原则上每四名委员中,内地学者为三人,海外学者为一人。 评选委员会下设若干专业评审组,负责初评工作。评选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北京,挂靠国家科学技术部。
四、奖励范围和对象
基金奖励范围涵盖当代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的广阔领域。基金奖励和资助的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对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有杰出贡献;(2)热爱祖国,积极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服务,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3)在国内科学技术研究院(所)、大专院校、企业以及信托委员会认为适当的其它机构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技术工作已满5年。
五、奖项设置
基金设有“科学与技术成就奖”、“科学与技术进步奖”、“科学与技术创新奖”三个奖项。其中:
“科学与技术成就奖”既授予长期致力于推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贡献卓著,历史上取得国际高水平学术成就者;也授予在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科技突破,攀登当今科技高峰,领先世界先进水平者和推进技术创新,建立强大自主知识产权和著名品牌,实现我国民族产业居于当今世界前列者。
“科学与技术进步奖”,授予在特定学科领域取得重大发明、发现和科技成果者,按学科领域分设数学力学奖、物理学奖、化学奖、天文学奖、气象学奖、地球科学奖、生命科学奖、农学奖、医学药学奖、古生物学考古学奖和机械电力、电子信息、交通运输、冶金材料、化学工程、资源环保、工程建设技术奖等17个奖项。今年“科学与技术进步奖”的评选主要考察被提名人近10年(即1998年以来)所做出的突出贡献。
“科学与技术创新奖”,授予具有高水平科技成就而通过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创建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和著名品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杰出贡献者。“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分设“产业创新奖”、“区域创新奖”和“青年创新奖”。
其中,“产业创新奖”,授予依靠重大创新,推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创建自主知识产权和著名民族品牌者;“区域创新奖”,授予在内地、边远、艰苦地区,扎根基层,通过区域科技创新成果,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者;“青年创新奖”,授予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相关领域作出重要科技创新成果,取得突出经济、社会效益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