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教育部教发函[2013]66号文件《教育部关于同意长春师范学院更名为长春师范大学的函》批复,同意长春师范学院更名为长春师范大学,掀开了长春师范学院发展史上崭新的篇章。
2012年年初,在学校领导的积极争取下,省教育厅同意长春师范学院申报更名大学,随即长春师范学院更名大学工作正式启动,专门成立了申大工作办公室,认真解读各项指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始了紧张的筹备工作。
9月26日,省高校设置评议专家组一行五人到长春师范学院检查指导工作,对长春师范学院申请更名大学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并一致认为,长春师范学院办学基本条件达到了国家《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教育部有关大学设置的标准要求。学校办学优势明显、办学历史积淀丰厚、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业绩突出,更名为长春师范大学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专家组建议吉林省人民政府向教育部申报。
10月17日和11月15日,学校领导分两次检查了各相关部门更名大学工作准备情况,研究确定专家实地考察路线和地点。每到一处,学校领导都详细询问情况,认真听取负责人的介绍,对发现的问题给予细致的指导。
12月16日——17日,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组一行八人莅临长春师范学院,实地考察长春师范学院更名大学的各项工作。通过听汇报、召开质询反馈会、审阅材料和实地考察等环节,一致认为长春师范学院办学基本条件达到了国家《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教育部有关大学设置的标准要求,将建议教育部批准长春师范学院更名为长春师范大学。
2013年1月18日,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在成都召开,经专家评议,长春师范学院更名长春师范大学申请获得通过。消息传来,全校上下欢欣鼓舞。
3月19日——25日,教育部对2013年更名大学的评议结果进行公示,长春师范学院无任何异议顺利通过公示期。
4月23日,教育部正式批复,同意长春师范学院更名为长春师范大学,至此,长春师范学院更名大学工作获得圆满成功。
艰苦奋斗数十载,圆梦大学在今朝。感谢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的几代长师人,感谢为更名大学付出辛勤劳动的广大师生。站在新的起点,开始新的征程,相信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长春师范大学的明天一定会更加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