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考办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我区第11.4次自考报名及2011年上半年毕业证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考生遵照执行。
一、报名时间:
1、考办集中报名时间:2011年5月24日—5月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00——4:30
2、自考办工作服务站代报名时间:即日起(含周六、周日),每天9:30-17:00,中午不休息(限已采集人像信息考生),其他考生一律现场报名。
二、报名须知:
1、省内异地考生凡持新版准考证的考生可在我区报考。凡未照像的异地考生,我办不受理跨地区报考。(委托开考和短线助学班考生除外)
2、根据自考系统升级后,四川省考籍管理将按课程管理,即一号通,只要你有一个四川省社会大考自考的考号,可参加所有社会大考专业课程考试。可减少考生借考和转免考手续。不过毕业手续和人像信息采集需在原报名考办或报名点办理。
3、凡未采集人像信息的考生,需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和摄像(不能代报名)。根据省考办规定,人像信息一律不使用考生提供的照片。
4、凡是停考专业的考生须转入其他专业作为新生报名,合格科目必须办理免试手续。
5、凡报名注册中姓名中有“__”代替难查字的,请一并提出申请,由微机人员登记,统一进行集中处理,便于制作新准考证。
6、考生请自备签字笔等,用于填卡,考办不再提供。
7、凡作出停考处罚的考生在规定时间以内一律不报名,若报名成功,考试成绩也将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