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师范学院是一所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管理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学院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以后曾先后更名为阿合买提江专科学校、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伊犁师范学院。2003年11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原伊犁教育学院整体并入伊犁师范学院。学院现有伊宁、奎屯两个校区,校本部坐落在享有“塞外江南”美誉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首府伊宁市,奎屯校区位于北疆交通枢纽奎屯市。
学院以教师教育类专业为主,同时开设了部分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非教师教育类专业;以本科教育为主,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现拥有3个一级学科授权专业、21个二级学科授权专业。拥有1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重点学科、1个自治区重点培育学科。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1326人,其中专任教师79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260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教师274人,在读硕士、博士教师150人;全日制在校生12310人。六十多年来,学院弘扬“品正学实”的校训,为新疆教育事业,尤其是为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输送了大批高素质人才,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伊犁师范学院2012年预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00名左右,招生人数(含推荐免试生、统考生等)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规模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热忱欢迎有志于献身祖国及新疆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优秀青年报考我院。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相关领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报考者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我院将在复试前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本说明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及我院报考条件者,将不予复试。
2、网上报名:报考者在指定的网站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公网) 或http://yz.chsi.cn(教育网),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31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每天9:00-22:00。在此期间考生可随时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9月25日-29日进行网上预报名。
报考者进行网上报名前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现场确认: 2011年11月10—14日(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持网报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及学历证书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考生在网报时可选择)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照相并交纳报名费。新疆各地州考生在当地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考试。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和推荐免试生等)必须进行网上报名,才能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