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跨门类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允许招收跨门类考生的专业详见专业目录),在初试通过后均需在复试中加试医学本科主干课程。
1
九、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我校网页上发布的内容为准。
十、我校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要求参加复试人员均须出示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国家英语(论坛)四级考试或日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应届生须出示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据的证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责任自负。
十一、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网上及时公布,请随时查询:http://www.bucm.edu.cn/ 2、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位于北京中医药大学教学楼5号楼236、238房间 电话:010-64286502,010-64287519。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3、考生对所关心的问题若作详细了解,可向我校各学院进行咨询:
基础医学院:电话:01064286195 联系人:解华
临床医学院(东直门医院):电话:01084018044 联系人:林芳冰
临床医学院(东方医院): 电话:01067687311 联系人:王宗华
临床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电话:01052075251 联系人:王国华
临床医学院(中日友好医院):电话:01084205526 联系人:叶晓兰
临床医学院(西苑医院):电话:01062887973 联系人:刘龙涛
临床医学院(广安门医院)电话:01088001241联系人:赵杰
中药学院:电话:01084738608 联系人:贺莹
针灸推拿学院:电话:01064286718 联系人:张若若
管理学院:电话:01064286345 联系人:王慧
护理学院:电话:01084738316 联系人:李小花
十二、我校2012年接收免试推荐研究生,相关事宜请于2011年9月份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
十三、2012年我校面向少数民族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实施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参照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
十四、特别说明:
1、我校获得硕士学位均要求达到国家英语六级水平或日语四级水平,否则不授予硕士学位;
2、如在2012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