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实填写并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而不能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时间、地点
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具体见网上通知;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二)初试科目
学术型研究生: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和两门专业课(各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101政治理论、201英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15化学(农)、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408 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均为全国统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编制的考试大纲。其它科目均由我校自命题,参考书目见简章后面的专业课参考书目。
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单元(政治理论,采用与学术型专业相同的统考政治理论试题,满分100分。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200分)、第二单元(外国语,满分100分)、第三单元(基础课,满分150分)、第四单元(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
(三)复试
1.我校复试人员名单、复试办法和程序于2012年4月初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②专业笔试及面试;③对符合复试条件的同等学力考生进行专业主干课程加试。
3.复试时考生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1.每个专业按复试后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权重为35-50%。
2.凡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并达到录取要求的优先录取。
3.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或在本学科领域有重要发明或科研成果的优先录取,并根据情况减免部分么学费。
4.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具体录取办法以2012年我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的方案为准。
六、其他事项
1.参考书可在各地新华书店自行购买,或与相关学院联系。
2.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招生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前随时上网查询(网址:http://yjs.hbut.edu.cn/),也可与各招生学院(中心)联系。
3.若本简章设计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4.为更有利于上线生的录取,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可在录取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南湖李家墩一村一号 邮政编码: 43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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