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为吸引优质生源,对符合下列条件的2012级新生给予奖励: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获学士学位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术型研究生的上线考生,优先录取为公费生;如公费指标有限,则免学费,但不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2、全日制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同等享受公费计划,如公费指标有限,则免学费,但不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二、奖、助学金政策
除上述新生奖学金外,我校还设有以下奖、助学金,帮助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1、我校设有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毕业研究生奖等。
2、导师可向研究生提供3000元以上的科研经费。
3、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岗,按月发放津贴。
4、自费研究生在交清学费后,享受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