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学院始建于1947年,是一所具有六十多年发展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家教育部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学校地处北国冰城哈尔滨市松花江畔,依江而建,美丽而现代。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坚持特色办学,在历史中形成传统,在发展中弘扬特色,以特色提升办学活力,铸就了反映办学传统和时代特征的“厚德博学、强吾兴邦”的校训和“求真求实、创业创新”的校风,形成了“自强不息、创业创新”的办学精神和“大德育、大工程、大实践”教育理念引领下的“学生思想道德素质高、工程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已经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以矿业工程为特色,理、工、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现有19个教学单位、48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管、文、经、法6个学科门类;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6个,6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和MBA授予权,在黑龙江四大煤城、北京等地建立研究生创新基地4个;拥有4个省重点学科、4个国家一、二类特色专业、7个省重点专业;1个国家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石墨创新服务平台,1个省东部煤电化工程技术研发平台,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 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人才培训中心,1个国家煤矿安全培训基地;建成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现有硕士研究生600余名,全日制本专科生18800余名。
学校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0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50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为76%,有全国优秀教师2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优秀教师7人,省模范教师4人,省劳动模范2人,省优秀教育工作者2人。省重点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16人。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9人。聘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宋振骐、中国工程院院士陈清如等30位专家为特聘或兼职教授。“十一五”以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047项,获得4项国家科技奖,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累计获得国家自然基金、教育部重点项目等19项,省部级奖励99项;出版专著16部,发表学术论文5138篇,SCI、EI、ISTP检索论文617篇,公开出版3种学术期刊,各种发明专利67项。
学校拥有一流的办学设施。建有现代化教学主楼,国内一流水平的数字化图书馆。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采矿仿真实验室”、“巷道地压及软岩支护实验室”、“瓦斯固化储运实验室”、“粉体工程研究室”、“矿物特性分析研究室”、“机械动态分析与测试研究室”、“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研究室”、“建筑空间网络系统工作站”等一批科研实验基地,与中国地质大学、中日地层环境力学校际研究中心联合组建的岩土工程SIP实验室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利用奥地利政府贷款建成了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机械加工制造中心、分析测试中心。此外采掘机械、金属表面加工与处理、土力学、结构、EDA、液压、计算机、通信等实验室的科研条件在黑龙江省也处于先进水平。学院设有现代化的学生公寓、体育馆、游泳馆、塑胶操场和网球场,为学生提供了优越的生活和运动条件。
黑龙江科技学院
201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须知
黑龙江科技学院是以矿业为特色,理、工、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现有19个教学单位、48个本科专业,涵盖理、工、管、文、经、法6个学科门类;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6个,6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和MBA授予权,在四大煤城、北京等地建立研究生创新基地4个;拥有4个省重点学科、4个国家一、二类特色专业、7个省重点专业;1个国家部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石墨创新服务平台,1个省东部煤电化工程技术研发平台,1个省高校人文社科基地, 2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人才培训中心,1个国家煤矿安全培训基地;建成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4个省级教学团队。现有硕士研究生600余名,全日制本专科生18800余名。2012年学校共11个一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专业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硕士中6个领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240人左右。
一、培养目标
黑龙江科技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坚实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以应用研究为主的创新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