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校计划面向全国统考招收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301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21名,共422名。其中部分招收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培养研究生,欢迎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⑷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1、2012年9月28日——29日每天9:00-22:00为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填写报名信息。
2、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缴费照相确认信息相结合的方式。网报时间定于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在这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3、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4、2012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带学生证,现役军人须带军官证)到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如果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去指定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5、11月19日—11月26日,招生单位下载报考考生报名数据,并为考生编制准考证号、发放准考证。
6、12月10日24:00全国统一关闭报名网站,结束报名。
7、考试报名时应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8、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现场报名地点:
青海省考生在青海省招办(青海省考试服务大厅,地址:五四西路33号)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同时要求考生在确认现场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省外考生统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四、报名办法
1、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名须知,按报考单位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均先在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到当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14日(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3、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到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时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报编号,以备查验。
4、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填写报考登记表时应当注意:
⑴参加统考的考生可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相近两个研究方向。
⑵应试的外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科目选择考试。
⑶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的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⑷在网上填写项目和内容应真实有效,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报名内容和相关参数,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失误后果由考生自负。
6、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核发准考证。对于部分专业做了限制学历招生要求,因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又报名的考生,将按考生学历不合格不予寄发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7、考生报名时不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微博)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