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毅——西安市新侨中学校训
“公毅”校训是一代风范李光前先生为光前学村亲定的校训,与爱国侨领陈嘉庚先生为集美学村亲定的“诚毅”校训一脉相承,立意高远,殷望拳拳。
“公”者,公正、公平、公开、公心也。《礼记·礼运》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伟大的民主先行者孙中山先生力倡“天下为公”,身为同盟会员的李光前先生以“公”字为学村校训,冀望学子“以公立世”,践行“天下为公”。
“毅”者,坚定、果敢、沉毅、刚毅也。《论语·泰伯》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李光前先生自梅山一贫苦农家子弟跻身为世界十大华人富商,深知坚韧不拔的意志在建业立德、己立立人历程中的决定作用,故举“毅”与“公”并列学村校训,寄望学子“以毅处事”,立德修业。
新侨中学始创于1954年,原址为梅山乡董山尾山仔仑,源出光前学村,李鸠陵、李五香、伍远资等创校诸贤皆为国专校董会董事。根据校史传承,经广泛征求师生、校友、乡贤及社会各界意见,并提交七届二次教代会审议通过,决定确定“公毅”(以公立世,以毅处事)为新侨中学校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