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1.准考证发放:
完成报考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考试地点:
全国统考(含:工程硕士)考生:由当地报名点安排考场,具体事宜咨询所选报考点;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的考生:按指定考场(见到时相关通知)。
5.初试科目:
全国统考(含:工程硕士)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共七门;专业课试题由我校命题。初试考试科目请参阅《广东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英语二,共两门。
四、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形式、内容等由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并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主页向考生公布。
1.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并参考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2.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3.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往届毕业生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在入学报到时交验),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4.复试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含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
5.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内容请参阅《广东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命题,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7.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8.有关复试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广东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
五、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与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硕士生录取标准相同。(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广东工业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规定》。)
1.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对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考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招生类别与在校待遇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全部免交学费(定向生、委培生、自筹经费生除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者,入学第一年即享受5000元的一等普通奖学金(按10个月发放,定向生、委培生不享受普通奖学金),其他人按学校规定享受二、三等普通奖学金;二、三年级按学习科研等方面考核情况等评定普通奖学金等级。
选拔成为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对象者另行每年增加1万元创新人才培育奖学金,若送到境外联合培养则资助10万元/年。具体规定参见《广东工业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
选拔为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资助者可以到境外攻读博士或联合培养,将获得包括学费、生活费、国际旅费等高额资助。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第一年即享受3500元的普通奖学金(按10个月发放,定向生、委培生不享受普通奖学金),二、三年级按学习科研等方面考核情况等评定普通奖学金等级。工商管理硕士(MBA)奖学金按另外办法执行。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工商管理硕士(MBA)须缴纳19000元/年的学费,工业设计工程及工程管理硕士(MEM)须缴纳10000元/年的学费、其他专业须缴纳6000元/年的学费。
采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工商管理硕士(MBA)须缴纳19000元/年的学费,其他专业须缴纳10000元/年的学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利用周六、周日集中授课,其他时间在研究生创新基地参与研发工作,所在企业根据工作情况每月发放一定金额的生活补助。
七、充分利用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培养高层次科研创新人才
为加快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步伐,有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与省内科技创新企业(科研院所)建立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充分利用科技创新企业的优质资源,共同打造培养创新性、复合型的高层次科研创新人才的示范平台和开展以产业化为目标的高新科技研发平台,实现产、学、研的良性互动,为广东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技术支撑。
目前我校在25家科技创新企业(科研单位)建立了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其中省级示范基地9个,校级培养基地16个。我校将与更多的省内相关领域的龙头科技创新企业(科研单位)建立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培养更多的高层次科研创新人才。示范基地计划于2013年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中一部分由我校在科技创新企业的高级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中遴选的导师单独招收,或由校内导师与企业导师联合招收。
八、就业
1.非定向硕士生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硕士生毕业后,按协议书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九、其他说明
1.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地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或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4.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录取,我校尽量在校内相近研究方向或相近专业进行调剂录取,或推荐至其他院校。
5.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6.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科目的考前辅导班。考生可登录“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gdut.edu.cn)”查阅或下载我校“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和“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试题(真题)”。
7.我校将在“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gdut.edu.cn)”上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事宜,请考生经常上网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也可浏览我校有关学院网页,了解学科专业、导师等情况。
以上规定如有变动以教育部的发文为准。
欢迎全国广大考生报考广东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