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七、初试
1. 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初试地点:我校考点设在主教学楼。
5.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月5日下午:外国语。
1月6日上午:业务课一;1月6日下午:业务课二。
1月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均为150分。
八、复试
1.我校根据国家当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政策、我校招生计划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习经历、身体状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确定参加复试名单。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在复试中进行。
5.复试内容为:①专业课笔试;②综合素质面试;③外国语听力考试和口语考试。复试时间、地点见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