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单位代码:11415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政编码:100083
电 话: 010-82322323 联 系 人:研招办
一、招生人数
2013年我校在14个学院的22个专业学位领域(见下表)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规模约65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欢迎全国各用人单位与我校联系委托培养招生事宜。
院系代码及名称 | 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 |
301 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 | 085217 地质工程 |
302 工程技术学院 | 085201 机械工程 085204 材料工程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085216 化学工程 085217 地质工程 085224 安全工程 125600 工程管理硕士 |
30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204 材料工程 085216 化学工程 |
304 信息工程学院 |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10 控制工程 085211 计算机技术 085212 软件工程 085215 测绘工程 |
305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 085214 水利工程 085217 地质工程 085229 环境工程 |
306 能源学院 | 085217 地质工程 085219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307 人文经管学院 | 035102 法律硕士(法学)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 125300 会计硕士 |
308 外国语学院 | 055100 翻译硕士 |
309 珠宝学院 | 135108 艺术设计 |
310 地球物理与信息技术学院 |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085217 地质工程 085219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311 海洋学院 | 085217 地质工程 085219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312 土地科学技术学院 | 085215 测绘工程 085217 地质工程 125200 公共管理硕士 025600 资产评估 |
319 数理学院 | 085204材料工程 085211计算机技术 085216化学工程 |
501 科学研究院 | 085217地质工程 085204材料工程 |
二、报考条件
(一)我校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主干课程3-5门(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的公章),英语成绩必须通过四级(四级考试改革后成绩不低于425分)。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微博)服务中心的认证;
(7)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8)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