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长春工程学院是一所具有60余年办学历史,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理多学科相互支撑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隶属于吉林省人民政府,是全国70所具有国防生招生资格的大学之一。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2000余人,2012年招收首届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42人。学校设有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等17个教学单位;设有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学等40个本科专业,其中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8个专业为吉林省特色专业,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3个学科为吉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学校拥有吉林省土木工程抗震减灾重点实验室、吉林省水工程安全与灾害防治工程实验室、吉林省建筑能源供应及室内环境控制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城市发展建设研究中心等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拥有吉林省土木工程实验示范教学中心等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现有教职工1499人,其中教授(正高级)103人、副教授(副高级)394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600余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1人,吉林省高级专家1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3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2人,吉林省主讲教授、教学名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9人;校内硕士研究生导师35人,被中国科学院、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聘为博士研究生导师3人。
近三年,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0余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10项,承担行业企业工程研发项目165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36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28项。
学校始终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紧紧围绕行业企业工程一线需要培养人才,理论教学重视联系工程实际,实践教学突出应用能力培养,逐步形成了“以应用能力和工程素质为主线,培养安心基层、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好、面向基础工业基层一线工程师”的人才培养特色。
二、招生专业与培养目标
2013年我校在建筑与土木工程和水利工程两个领域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按要求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各环节、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一)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
1.培养目标
本专业领域主要培养从事区域规划、城市和村镇规划、城市设计、建筑与结构设计、市政工程设计、桥梁、道路与隧道工程设计、地下与水工结构设计及其勘测、施工、维护;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2.研究方向
本专业领域设有11个研究方向:
(1)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2)结构工程
(3)土木工程施工
(4)道路工程
(5)岩土工程
(6)市政工程
(7)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
(8)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
(9)工程测绘
(10)工程项目管理
(1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3.毕业生就业方向
研究生毕业后可在政府建设管理职能部门、工矿企事业单位的基建管理部门、建筑设计院及科研院所、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建设监理部门、房地产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部门从事规划、设计、咨询、管理、科技研发等工作。
(二)水利工程领域
1.培养目标
本专业领域主要培养从事水利与水电工程项目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管理、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2.研究方向
本专业领域设有4个研究方向:
(1)水工结构工程
(2)水利水电工程
(3)水土资源与环境
(4)水力机械及其自动化
3.毕业生就业方向
研究生毕业后可到水利系统、电力系统大型企业集团、设计院、科研院所等单位,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设计、管理、科技研发等工作,也可以到有关大中型水利水电施工类企业从事技术及管理工作。
三、报考说明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条件必须符合下列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