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是首批“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高校。学校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为主体,文学、哲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目前拥有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10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会计学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拥有工商管理、统计学一级学科和政治经济学、世界经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二级学科以及经济信息管理、跨国公司管理交叉学科等北京市重点学科;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和统计学四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政府经济与管理、投资学、保险学、金融工程、税收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经济统计、数理统计、金融统计和风险管理、应用统计、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经济信息管理、跨国公司管理等博士学位授权点。 拥有逻辑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投资学、传媒经济学、保险学、精算学、证券投资、国际金融学、金融工程、税收学、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金融服务法、社会学、人口学、人类学、民俗学、社会心理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经济统计、数理统计、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应用统计、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信息系统、房地产经济与管理、工程与项目管理、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城市规划与管理、经济信息管理、跨国公司管理等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和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统计学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精算研究院和首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北京财经研究基地。
二、招生规模及类别
2014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630名(含推荐免试生),具体详见《中央财经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录取时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我校的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求进行调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后简称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招生人数单列。2014年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80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0名。
招生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均为定向就业。
我校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仅招收推荐免试生。各专业招收推荐免试生情况将在推荐免试工作结束后公布,请考生及时仔细查阅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
三、修业年限和学费
逻辑学、金融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精算学、★证券投资、★国际金融学、★金融工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金融服务法、社会学、人口学、★社会心理学、★经济统计、★数理统计、★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应用统计各学术型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各学术型专业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三年。
其他各学术型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
金融、国际商务、会计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或三年(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应用统计、税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法律(法学)、公共管理、工商管理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均为两年;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金额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规定执行。同时我校将根据国家研究生奖助政策适时制定我校相关政策,具体情况在研究生院网上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
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超过基本修业年限的延期毕业研究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不参加奖学金评定。延期毕业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同(3);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处、部)同意。
(二)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须提交两篇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三)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招生考试的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须提交一篇2000字以上,且与工商管理领域相关的论文。
(4)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招生考试的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须提交一篇以上(含一篇)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
4.报考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专业,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同等学力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相近。
5.报考审计、会计专业,除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以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提交一篇2000字以上,且与审计、会计专业相关的论文。
(四)报考专项计划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1.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除满足报考学术型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汉族考生原则上应具有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3年以上工作经历。
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的所有专业均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
我校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学习方式,如经基础培训后到培养单位报到时,入学就读专业学制或专业名称与录取当年不一致,以到培养单位报到时新调整的学制和专业名称为准。
2.报考对口支援计划的考生须满足报考学术型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并遵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报考。
(五)特别提示
1.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将对考生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检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到“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http://csicc.moe.edu.cn/)进行认证,并持认证报告进行现场确认。
2.在港澳台地区或境外获得的学位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6号 辉煌时代大厦6层 ,咨询电话:010-62677800。网址:http://www.cscse.edu.cn/。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该中心认证书原件及其他所要求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