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舞蹈
1、六年制舞蹈表演(中国舞)
(1)身体条件测试(身高、臂长、上下身比例测量),形体软度测试(前旁后腿、肩、腰、胯、脚背),力量测试(素质和弹跳力),形象测试(长相五官);
(2)自选舞蹈或广播操一段;
(3)动作模仿与音乐节奏测试。
2、五年一贯制舞蹈表演
(1)专业条件
a、形象目测、身高测量、上下身比例测量
b、软度测试:前旁后腿、肩、腰、胯、脚背
c、弹跳力
(2)自选舞蹈或形体动作片段2-3分钟,动作模仿;
(3)音乐即兴舞蹈表演,音乐节奏测试。
(三)五年一贯制戏曲表演(越剧)
1、演唱戏曲或歌曲一首;
2、素质(身段、舞蹈、才艺表演等)测试;
3、现场模仿唱腔、身段、念白等
(四)戏剧表演(影视表演)
1、语言:朗诵(诗歌、散文、寓言、台词均可);
声乐:通俗、美声、民族均可;
2、形体:舞蹈、体操、武术、身段动作均可;
表演:即兴小品;
3、身高、形象、气质及其它才艺展示。
(五)服装展示与礼仪(模特表演)
(1)身高、体重、比例兼三围测量,形象气质;
(2)动作造型模仿;
(3)音乐节奏测试;
(4)才艺展示(唱歌、舞蹈、朗诵均可);
(六)美术绘画
1、素描:石膏几何或静物组合默写,时间120分钟;
2、速写:人物照片参考,时间30分钟。
注:以上所有歌曲、舞蹈伴奏CD及乐谱、朗诵稿均由考生自备;各专业(美术及注明的除外)每小项考试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分钟。
六、录取办法
专业复试和文化考试后,根据专业特点和需求划定专业和文化分数线(五年一贯制只划定专业合格线),上线考生根据录取规则,经德、智、体全面考查后,按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兼报专业的考生成绩均上线者,按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七、学费标准及助学办法
1、学费按2001年省物价局核准的表演类每生每学年12000元(五年一贯制后两年为7800元),美术绘画每生每学年8500元标准收取,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标准执行。
2、根据我院《学生奖学金发放办法》,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均能获得学院奖学金。
八、其它事项
1、器乐考生自备乐器 (除钢琴),美术类考生自备画具(除画板)。
2、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检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凡表演类专业,均按文化部规定实行一年试读期。经试读证明不适合学习表演类的学生作转专业或退回原籍处理。
3、凡在复试前未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即未进入复试,不另发通知(可来电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