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高校工委、教育厅统一部署,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美丽校园”活动。广西师范大学党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扎实开展清洁乡村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学校成立了“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文明师大”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后勤工作和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三位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处)、研工部、校工会、校团委、财务处、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后勤基建处、雁山校区建设办、王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后勤服务集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这些为“清洁乡村”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广西师范大学“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文明师大”活动方案》,确定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四个目标,即师生文明素质进一步提高,校园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校园内外环境进一步改善,服务乡村能力进一步提升。同时,提出并落实三大任务,即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提升师生文明素质;深化校园综合治理,营造科学发展环境;加强定点扶贫工作,助推乡村清洁美化。此外,明确了三大要求,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宣传发动,营造氛围;统筹推进,注重实效。各学院和各有关单位也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相关活动。
学校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选派全区“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工作队方案》通知的要求,选派了5名优秀教师,分别来自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工部(处)、保卫处、研工部,到阳朔县开展工作,他们将依托学校学科优势和人才资源,采取有效措施服务“清洁乡村”活动,努力在“清洁乡村”活动中形成好经验好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