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 初试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详见《准考证》。
2. 复试
(1)复试时间:2014年4月中、下旬,详见《复试通知》。
(2)我校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行二级管理。研究生处负责制定学校复试规则和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各院(系)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复试办法。
(3)复试以复试组形式进行,复试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等多人组成。
(4)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5)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或旅游管理硕士(MT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具体考试科目在复试时另行通知。
(6)翻译硕士初试统考科目中不含第二外语,但复试过程中将有第二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考试形式为对话问答。报考英语笔译和英语口译的考生可在二外日语、二外法语、二外德语、二外俄语和二外西班牙语中任选一门参加考试;报考日语笔译和日语口译的考生可在二外英语、二外法语、二外德语、二外俄语和二外西班牙语中任选一门参加考试,入学后考生按照选定的二外语科目参加二外语学习。
(7)复试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本科成绩单等相关证明。(详见《复试通知》)
五、录取
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方能被录取。
2.复试成绩均合格的,按考生初、复试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六、学习期限
2—3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七、接收推荐免试生
1. 2014年我校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
学术型:金融学、国际贸易学、英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会计学、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会展管理;
专业学位:翻译硕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日语笔译、日语口译、法语口译)。
2. 申请推免生的考生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可以开展硕士推免生工作的高校,且考生本人已获得推荐资格。
3. 具体申请程序及方法将于9月中旬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八、其它
1.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标准收取学费,并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政策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
2.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3.我校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第二外语均为水平考试,各语种(第二外语)相当于该语种非专业中级水平。
4.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5.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与报考院(系)联系咨询。
6.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九、咨询方式
1.我校校园网的网址:http://www.bisu.edu.cn;
具体查询办法:进入我校网站后,在首页左侧上点击“二外招生网”栏目,点击“研究生招生”网页即可查询到相关内容;
2. 咨询电话:010—65778471;
3. 传真:010—65773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