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应在报考点(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选择)规定的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进行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不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其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准考证
按照教育部要求,考生准考证由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在规定时间(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会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初试的组织安排由报考点负责。
(二)复试分数线由教育部公布,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才有机会参加复试。我校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4月上旬,复试包括外语测试(含口语、听力)、专业课考试、综合面试等内容,具体程序和办法在复试前上网公布。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复试学院确定并公布。
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我校生源不足时,研招办接收校外调剂生(要求专业相近并达到国家分数线)参加我校复试;生源过剩我校无法全部录取时,考生可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调入或调出申请,均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
六、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政治思想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我校将在录取之前与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及其人事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录取通知书一般于6月下旬发放。
八、学费、奖助体系及学制
2014年起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需缴纳学费,我校将在河北省相关政策文件下发后,确定学校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学业奖学金标准。其相关文件届时将在招生主页公布供考生查看。
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生源奖学金、以及各种单项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非定向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三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二年。
九、其它说明
(一)我校2014年硕士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招生目录中所列数据仅供参考。
(二)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但提供往年自命题科目试题。
(三)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作弊的在校应届生,将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对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所在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四)本简章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冲突,我校将按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灵雨寺街289号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71001
联系人:张老师、刘老师电话:0312-752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