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4〕1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我校2015年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领域及人数
(一)石油与天然气工程领域(专业代码为:085219)
设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油气储运工程、油气材料工程、钻采输新工艺与装备技术、油气在线分析与控制工程六个方向,拟招收56人(具体招收名额以2015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安全工程领域(专业代码为:085224)
设安全管理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职业卫生工程、化工安全技术、建筑安全工程五个方向,拟招收36人(具体招收名额以2015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收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每生每年9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2.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元(2人间)。
(二)奖助政策
1.研究生助学金(覆盖面100%)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均可获得以下两项助学金,合计资助金额为每生每年12000元。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覆盖面100%)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均可获得该项奖学金。一志愿考生每生奖励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
学业奖学金分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30%;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40%;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30%。学业奖学金按学年评定,新生入学当年不参评。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按照当年国家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
5.“三助”岗位津贴
设置助研、助教、助管等“三助”岗位,在岗研究生可获得相应资助,每个岗位每月不低于400元。
6.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资助
项目一经立项,可获不低于10000元资助,优秀项目持续资助。
7.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
选拔优秀研究生参加国(境)外短期交流学习项目,研究生申请批准后,每生可获20000元资助。择优选拔研究生参加国(境)外交换生项目。
8.其他专项奖励
(1)申报省部级及以上课题并获批立项者(列前两位),学校将按照课题金额的1%-10%给予奖励。
(2)研究生公开发表论文,可获500-200000元奖励。(具体标准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科技成果配套资助办法》执行)
(3)研究生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可获500-10000元奖励。(具体标准按照《重庆科技学院科技成果配套资助办法》执行)
(4)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者,相应给予3000元、6000元和10000元的奖励。
9.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10.学费减免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减(免)学费。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2014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