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由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条财处副处长霍仲莲和主任闫伟带队,内蒙古自治区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王建国主任及李培锋、曹金山、盛惟和戴雁峰五位专家组成的认证小组来内蒙古医科大学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GLP)对实验动物使用普通环境(猴、犬、兔、豚鼠、猫)和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设施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内蒙古医科大学副校长刘志跃、科技处处长贾永峰及副处长董玉、常福厚参加了现场认证会议,刘志跃副校长代表学校对前来认证的领导和专家表示热烈欢迎,并由GLP主任常福厚进行中心概况汇报。
经过听取汇报、对申请材料的审查、现场查看及质询的过程,验收专家一致认为:内蒙古医科大学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实验动物使用设施设计合理、各项管理制度齐全、管理及技术人员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环境设施条件检测符合《实验动物环境与设施》国家标准,符合实验动物使用普通环境及屏障环境设施的验收要求。专家组一致通过验收,建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颁发《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