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录取
第九条录取规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专业计划,以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成绩换算分值、文化课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三项合计综合分,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如生源不足,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不足部分转到相应批次统招计划。综合分计分方法如下:
综合分=考生文化测试总分/3×30%+面试成绩×50%+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20%
3.学校自主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审定后的拟入选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和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同时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入学手续。凡被我院提前录取的考生信息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签订录取诚信协议,其他院校不再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
第十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一条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八章 招生监督
第十二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是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所有参加自主招生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参与自主招生工作人员的违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四条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十五条考生参加面试过程将全程录像。
第十六条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其他
第十七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文凭。
第十八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收费标准:按国家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学费:各专业学费以省物价局备案为准;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500元;代管费(教材等费用)按每学年每人800元代收,多还少补。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普通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经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二条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1.联系电话:0579-86599999、86013329、86013352
2.传真:0579-86013368
3.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都督南街138号,邮编:322118
4.咨询QQ群:113600179
5.院校网址:http://www.zjhyx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