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录取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3.学院依据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划定普通类和中职类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4.各专业采用“志愿优先”的方式,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
5.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
6.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对具备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7.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然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8.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填报该专业且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未录取考生中,按照志愿顺序,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9.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普招录取新生一视同仁;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高职招生考试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不得调换专业。
第八章 工作日程
时间 | 工作内容 |
3月10日8:30~ 4月1日17:00 |
考生登录学院网站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通过网络报名:填写信息;选报考生类别和志愿 |
4月3~5日 | 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考生基础信息。 |
4月6~9日 | 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拟参加学院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核对通过。 |
4月10~11日16:00 | 考生办理考试手续:资格审查;缴费;领取准考证。 |
4月12日 | 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 下午:13:00~18:00,面试或技能测试 |
4月15日 | 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在线报名系统”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于4月17日到学院纪监处登记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
4月19日(公示7日) | 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
4月28日前 | 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5月下旬 | 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通知书上规定时间到校报到注册。 |
第九章 招生监督
1.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学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3.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
4.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学校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5.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考单独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单独招生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家庭户籍所在地。
6.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第十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第十一章 奖助贷
为帮助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院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要形式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学院同时还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州助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受奖(助)面高达60%以上。学院还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十二章 学院单独招生的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部门: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雪峰教育园区
邮政编码:628040
咨询电话:400-808-59220839-33519180839-3350014(传真)
纪检监督电话:0839-3350223
学院网址:www.scit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