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高校全称和校址
高等学校全称: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主校区地址:杭州富阳高科路198号(高桥校区)
第三条办学层次和类型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招生范围: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本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招生录取中的重大问题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六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方面负责招生录取的日常事务。
第七条学校成立以监察审计室负责人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学校概况
第八条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的一所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学校主校区位于杭州高桥高教综合体内,校园占地面积71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整个校园依山傍水,山清水秀,建有教学楼、实训楼、创新创业产业园(留学生、大学生创业园)、图书馆、陶行知研究馆(校史馆)、文体中心(千人剧场、体育馆)、餐饮中心、学生公寓等主要建筑,设施现代,宜学宜居,是省内目前最漂亮的山水校园、生态校园、人文校园之一。
第四章 免试保送流程及录取有关事项
第十条技能优秀的中职毕业生免试保送按照以下进程开展工作:
1.申请与公示。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本省籍应届中职毕业生,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具体要求: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要在中学校园显要位置张榜公示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拟申报专业【每个考生可申请比赛项目所属模块内的三个专业(若该模块内仅有一个专业,则仅可填一个专业),按照志愿先后顺序填写】等关键信息。
我校2014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保送拟分两个批次进行,首批须于5月20日前、第二批须于8月2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向我校招生就业处寄送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一式两份《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
(2)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在校表现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备注: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留好备份。
2.考核及录取工作。我校招生就业处对合格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在网上公示。我校不安排电话和书面通知,届时请各位考生关注我校的招生网。
3.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可申请的专业见附件二,也可咨询我校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