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除英语、日语、法学、临床医学和护理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学生进校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具体如下:
(一)分类:
工商管理类——包含:财务管理、工商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
经济学类——包含: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专业。
中国语言文学类——包含:汉语言文学、秘书学专业。
机械类——包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
计算机类——包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专业。
土木类——包含: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工程管理专业。
化工与制药类——包含: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轻化工程专业。
纺织类——包含:服装设计与工程、纺织工程专业。
(二)学生进校后的专业分流方式:
按类招生的学生在一年通识教育阶段完成后,根据《嘉兴学院南湖学院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和本人专业成绩及排名情况,在所属类别专业中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学校依据学生专业志愿和学生本人所在类别的专业分流成绩进行专业分流。同时,学校为了给学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会根据学校教学资源情况,从入学后的第一至第四学期,部分学生有机会自主选择专业,具体办法详见《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转专业(大类)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与嘉兴学院之间架构人才培养立交桥。即在第二学年,选拔不超过2%的品学特优学生转入嘉兴学院同类专业或相近专业就读。具体选拔办法见《嘉兴学院关于选拔南湖学院部分优秀学生到校本部学习的实施意见》。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 入学复查及收费
第二十三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
(一)学费:临床医学专业为22000元/生•年;护理学专业为18000元/生•年;英语、法学、中国语言文学类、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计算机类专业为16000元/生•年;日语、机械类、土木类、化工与制药类、纺织类专业为17000元/生•年。
第二年专业分流后计算机类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工商管理类中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为17000元/生•年;工商管理类中财务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经济学类中金融学专业,机械类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和土木类中工程管理专业为19000元/生•年,土木工程专业为20000元/生•年;其他专业学费与分流前相同。
(二)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分别为650-1200元/生•年等不同标准,学校根据新生专业分布情况和实际房源情况统一安排住宿。
第二十五条 学校按照培养成本收费,学生缴费上学。目前学校尚未与银行开通助学贷款业务,考生填报志愿时请慎重选择。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联系方式
招生信息网址:zsb.zjx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0000
传真:0573-83642036
QQ咨询号码: 248810354 和 248813291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嘉兴学院南湖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