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
第二条西安培华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上级主管部门是陕西省教育厅。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培华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证书;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国标代码:11400。证书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第三条西安培华学院简介:
西安培华学院坐落于华夏文明的发祥地,风景秀丽的十三朝古都——西安,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西部十二省市区首家民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也是西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
学校建校八十六年,现有高新、长安、郭杜等校区,开办本、专科专业60余个,形成了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7个学科协调互补发展的格局。学校现下设女子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财会学院、商学院、国际语言文化学院、医学院、中兴电信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信息学院、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以及思政教学科研部、实训与就业指导中心、艺术教育中心、网络与软件研发中心、西安培华学院实验实训中心、校园广播电视中心、职业技能培训与资格认证中心、自学考试管理中心等教学机构,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教学辅助设施一应俱全。并设有全国高校首个红色文化研究会、弘扬关公文化研究会以及中华和谐文化研究所、女性教育研究所、佛教艺术研究院、陕西省中国画研究院等十余个研究机构。学校教学设施完善,拥有先进合格的计算机实验室、以及国内领先水平的电路与电子线路实验室、电子专业实验室、计算机多媒体实验室、网络中心、解剖学实验室、机能实验室、模拟实验室、形态学实验室、生化实验室、医学基础实验室、免疫实验室、药学和护理实验室、贸易金融和电子商务模拟实验室、财会模拟实验室、会计电算化实验室、服装工艺室、多媒体设计制作室、影棚、摄录编演播音实验室、动漫创作室、语音实验室、外语教学电台、外语视听室、模拟法庭、应用物理研究所、应用技术研究所、近代物理实验室、汽车电工实验室、汽车营销实训中心、汽车高新技术研发中心、CAD/CAM实验室、模电实验室、数电实验室、车床电器实验室、PLC实验室、单片机实验室、数控仿真实验室、印刷图文信息处理实验室、包装设计和艺术设计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及实训基地百余所。
第四条办学地点:
西安市长安区培华南路(长安校区) 邮编:710125
西安市高新区白沙路南段2号(高新校区) 邮编:710065
西安市长安区学府大道西口(郭杜校区) 邮编:710118
第五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西安培华学院2014年面向全国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计划招生5753人,其中本科3753人,高职(专科)2000人。具体招生专业、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布数据为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西安培华学院设立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