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总分相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二十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我院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二十一条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学院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
第二十三条 我院按国家有关规定设有相应的助学金、伙食补助、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对于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学生,学院将通过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广泛争取社会资助、充分利用校内自筹特困生资金和国家特困生资助资金,以及助学贷款等方式,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后顾之忧。
第六章 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164315
咨询电话:0456-68422226842777
传真电话: 6842888
网址:www.hhxyzsb.com
电子信箱:hhxyzb@163.com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报送黑龙江省教育厅审查备案后,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黑河学院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