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美术及传媒类专业不招色盲考生,部分计算机类专业对考生色觉有限制,具体要求请详细参阅专业报考指南。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的新生,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按国家和广东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执行经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各类专业的收费标准,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向考生公布。(考生可点击http://zs.sise.com.cn “收费标准”,查询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1. 本科层次专业:美术类、数字媒体等专业的学费为20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为18000元/生/学年;
2. 学生住宿条件为全空调房间,空调四人间,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生/学年,水电费用按实收取。
第八章 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第二十九条对于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秀、品学兼优的学生,我院设有华软奖学金(奖金金额为该生全年学费)、学院奖学金(分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学生干部奖)及其他单项奖学金。有关奖学金的细则请登录http://www.sise.com.cn查询。
第三十条部分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以通过学校组织的各种勤工助学活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有此需要的同学可在入学后向辅导员及学生处咨询。
第三十一条 助学贷款: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符合国家相关助学贷款规定的,学院协助学生办理(贷款最高标准6000元/生/学年)。
第三十二条 符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协助统一向相关部门办理申请程序,奖金额分别是8000元、5000元、3000元。
第九章 招生咨询
第三十三条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1.咨询电话:020-8781 8781、8781 8068、8781 8098、8781 0097
2.咨询邮箱: enroll@sise.com.cn,QQ咨询群:20100151、20100134
3.学院传真:020-8781 8808(招生办公室)、8781 8020(学院办公室)
4.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部门:学院党委办公室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联系人:张高峰
招生监督电话:020-8781 8788
传真号码:020-87818020
电子邮箱:zgf@sise.com.cn
5.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从化 太平镇 广东从化经济开发区 广从大道13号(邮编:510990)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由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于2014年3月18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我院2014年普通类本科招生工作,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由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修改程序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