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招生条件
根据人民警察工作的特殊要求,学院在招收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考生时,须经过政治审查和面试(含体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或详见我院招生网(http://210.34.112.99)。
(一)政治条件要求
考生除按《201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经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政治审查合格。
(二)年龄条件要求
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三)身体条件要求
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性别 | 测试项目 | 合格标准 |
男 子 |
10米×4往返跑 | ≤11〞6 |
1000米跑 | ≤4′35〞 | |
立定跳远 | ≥2.2米 | |
女 子 |
10米×4往返跑 | ≤12〞6 |
800米跑 | ≤4′30〞 | |
立定跳远 | ≥1.5米 |
1.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实际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5%。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灵敏,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两耳无重听,无口吃。
3.左右眼单眼裸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
4.肝功能要求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规定。
具有其他身体缺陷的,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合格。
(四)体能条件要求
考生必须连续参加三个项目的体能测试,当天完成。只要一项不达标准则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见下表: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要求或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九、收费标准
(一)学费: 3600元/年;
(二)住宿费:学生公寓按住宿条件分为900元/年、800元/年和500元/年三种;
(三)代办费:4300元,其中警用制式用品费3500元、第一年教材费700元、新生入学复检费100元(代办费多退少补)。
以上各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批文为准。
十、学制、待遇
(一)学制四年。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经考试合格后,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按规定授予学士学位。
(二)学院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
(三)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四)家庭经济生活困难的学生,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可申请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
十一、咨询联系
学院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邮编:350007
学院网址:http//www.fjps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91-83532647、83532691、83463987
招生网址:http://210.34.112.99 招生办邮箱:fjjyzsb@qq.com
监督举报电话:0591-83421321 邮箱:fjjcxyjw@163.com
十二、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若有变动,以《福建省201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