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招生进程安排
第十七条 高职提前招生考试按照以下日程安排开展高职提前招生录取工作:
1、报名时间:3月4日8:00—3月23日12:00
2、下载准考证时间:4月1日8:00─4月3日16:00
3、现场确认:4月3日9:00—17:00
4、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4月4日
5、素质特长记分申请:3月20日前将记分证书原件电子照片、素质特长记分申请表填好并签署中学意见、加盖公章后拍照发送至zimezsb@163.com邮箱内,纸质材料请于3月23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院(时间以邮戳为准、不接受其它各类非中国邮政EMS快递、实时公布邮件收到申请资料名单)
6、素质特长记分公示:3月31日12:00─4月13日12:00
7、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成绩异议复核申请:4月13日9:00—14:00
8、公示预录取名单:4月17日12:00—4月30日12:00
备注:高职提前招生进程可能会有所调整,请密切关注我院招生网。
第六章 招生监督
第十八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九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并在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各科目的等第,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院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院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条 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高职提前招生录取专业考生学费以浙江省物价局最后核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咨询电话:0571—87773018 86888207
第二十三条 监督电话:0571—87773090 87772602
第二十四条 招生网网址:http:// zs.zime.edu.cn
第二十五条 招生网指定邮箱:zimezsb@163.com
第二十六条 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激励政策;同时还有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备注: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新生不参加我院新生奖学金的评选。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