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5年高职提前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5〕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是国家旅游局与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部共建的公办高等旅游院校,隶属于浙江省旅游局。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是全国旅游院校中第一所通过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旅游教育质量认证的院校和唯一一所国家旅游局旅游教育标准化示范院校,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也是中国旅游教育“五星联盟”院校之一。
第三条 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四条 学院是一所旅游特色鲜明的多学科高等职业院校,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第五条 学院位于杭州市萧山高教园区,占地面积1080亩(其中千岛湖校区500亩),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雄厚的教育教学资源,产学合作广泛。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经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院2015年面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270名计划。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招生对象 | 学制 |
酒店管理(迪拜实验班) | 50 | 普高生(文科30人,理科20人) | 三年 |
空中乘务 | 220 | 普高生(文科130人,理科90人) | 三年 |
第七条 专业培养方向。具体如下:
1.酒店管理(迪拜实验班):培养具有扎实的国际酒店经营管理与服务所需理论知识和熟练操作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形象、人文素养和较强的英语应用能力,熟悉国际顶级酒店行业的惯例,适应国际知名品牌酒店及其相关行业所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的国际酒店人才。
2.空中乘务:培养具有扎实的空中乘务所需理论知识和熟练操作技能,具有良好职业形象,面向各航空公司空中乘务及地面相关岗位。
第八条 高职提前招生结束后计划如有余额,则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转入我院浙江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第四章 报名办法
第九条 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身体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五官端正、身材匀称,面、颈、手部等日常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形腿、“O”形腿;矫正视力1.0以上,无色盲;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性格开朗、有亲和力,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一定的应变能力。各专业身高要求如下:
①酒店管理(迪拜实验班):女生160cm~170cm,男生170cm~180cm;
②空中乘务:女生164cm~173cm,男生174cm~183cm。
4.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C等,其它科目不限。无浙江省普高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无法报考我院高职提前招生。
第十条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6日-3月20日
2.报名方式:登陆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tourzj.edu.cn)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按要求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具体按报名须知要求完成报名工作。
第十一条 确定报名资格
酒店管理(迪拜实验班)专业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线的考生有资格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环节。空中乘务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环节。我院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报名材料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我院高职提前招生名单。
第十二条 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根据要求在现场确认前进行缴费,我院报名考试费为110元。
第十三条 现场确认
专业名称 | 现场确认时间 |
空中乘务 | 2015年3月27日 |
酒店管理(迪拜实验班) | 2015年4月11日 |
不经过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携带物品如下:
①浙江旅游职业学院2015年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打印,需盖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
②身份证原件。
③申请素质特长分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提交证件等相关材料者不予受理。
第五章 专业志愿填报
第十四条 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明确填写专业志愿。
第六章 考试与评分
第十五条
1.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
(1)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组成
专业名称 | 面试成绩 | 素质特长分 | 总分 | ||
形象气质 | 英语口语 | 职业素养 | |||
空中乘务 | 150分 | 130分 | 50分 | 最高20分 | 350分 |
酒店管理(迪拜实验班) | 100分 | 130分 | 100分 |
素质特长分赋分说明:高中段学习期间,在国家教育部或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文艺(声乐、器乐、舞蹈)竞赛中获得个人第1、2名或一等奖得20分,个人第3、4名或二等奖得15分,个人第5、6名或三等奖得10分。同时符合多个项目的考生,只能取其中最高的一项分值,不得累计,每位考生最高素质特长分值不超过20分。考生素质特长分须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认。相关佐证材料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给工作人员查验,逾期提交证件等相关材料者不予受理。
(2)面试时间:
专业名称 | 日期 |
空中乘务 | 2015年3月28日 |
酒店管理(迪拜实验班) | 2015年4月12日 |
(3)面试内容:
①形象气质:考核外貌、形态、气质;
②英语口语:考核英语发音及听力;
③职业素养:考核专业认识、职业意识及职业适配度。其中空中乘务专业设才艺展示环节,才艺展示可展示唱歌、跳舞、乐器书画、朗诵、武术等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