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要求,推动实施新课改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方案,不断探索高校招生多样化的途径和选拔权,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院开展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选拔优秀生源。
一、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招生对象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待定) | 备注 |
电子商务 | 普高生(文科) | 10 | 三年 | 6000元/年 | 校重点专业 |
普高生(理科) | 10 | 三年 | |||
会计 | 普高生(文科) | 10 | 三年 | 6000元/年 | 中央财政支持专业 |
普高生(理科) | 10 | 三年 | |||
旅游管理 | 普高生(文科) | 10 | 三年 | 6000元/年 | 省级特色专业。 |
普高生(理科) | 10 | 三年 | |||
城市园林 | 普高生(文科) | 20 | 三年 | 6300元/年 | 省优势专业, 办在溪口校区。 |
普高生(理科) | 20 | 三年 | |||
合计: | 100 |
二、报名条件
1、符合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且已取得报名号的浙江省普通高中毕业生;
2、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
3、要求考生参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和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
三、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www.nbcc.cn/zsw)申请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每位考生根据科类限报一个专业。
2、材料递交
由申请人将所有书面材料以EMS特快专递的方式 寄至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具体材料如下:
(1)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表(报名系统填报、打印,并由高中学校盖章);
(2)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复印件;
(4)盖有所在中学教务部门公章的学业水平(高中会考)成绩单、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5)有素质特长的考生,须填写素质特长项目申请表(网上提交后打印一份),并附盖有所在中学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考试报名费
三位一体考试报名费110元/人,通过初审的考生根据报名系统网上提示汇款,报名申请材料及报名费不退还。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学校组织报考资格审查,确定并公示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2、综合素质测试
(1)通过公示的考生须来学校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综合素质测试。
(2)经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小组审核通过且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登陆我院招生网打印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学校综合素质测试。
(3)综合素质测试分为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素质特长项两部分,总分不超过120分。
其中,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20分,由考评组专家按要求独立评分。各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与方式如下:
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与形式
序号 | 专业 | 测试方式 | 主要测试内容 |
1 | 电子商务 | 机考 | 专业学习的潜力和适应性、反应能力等基本素质 |
2 | 旅游管理 | 面试+机考 | 面试:英语口语与听力、形象气质、人文与心理素质、语言沟通与表达能力、特长展示等。机考:专业学习的潜力和适应性、反应能力等基本素质 |
3 | 会计 | 机考 | 专业学习的潜力和适应性、反应能力等基本素质 |
4 | 城市园林 | 面试+机考 | 面试:语言表达能力;造型能力、色彩感知能力、审美能力;植物识别潜能。机考:专业学习的潜力和适应性、反应能力等基本素质 |
素质特长项分为文艺类、体育类、证书类等,单项最高20分(详见以下表内各项),且综合素质测试(即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素质特长项两部分成绩之和)不超过120分。考生所申请特长的奖项、证书及各项事由均需在高中阶段,我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开始日期之前获得方为有效。考生在报名时须主动填报相关内容,未填报的、填报内容不合规定的或无有效证明的,不予认可。同时符合多项素质特长项条件者,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素质特长分。上述素质特长项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在综合素质测试环节查验原件。考生素质特长分须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集体确认。
序列 |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备注 |
1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限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网球、乒乓球、木球、田径、健美操、武术项目) | 省级(含)以上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15分 | 限各体育、教育部门组织的竞赛(团体项目仅限主力队员) |
地(市)级(含)比赛获个人前三名或二等奖(含)以上 | 10分 | |||
2 | 国家等级运动员(田径、篮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 | 国家一级 | 20分 | 限各体育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
国家二级 | 15分 | |||
3 | 高中阶段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书法、美术及音乐、舞蹈、器乐等文艺比赛 | 省级(含)以上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15分 | 限各类教育、科技、文化、宣传部门组织 |
地(市)级(含)比赛获个人前六名或三等奖(含)以上 | 10分 | |||
4 | 高中阶段参加钢琴、声乐、器乐等全国业余考级并获相应等级 | 个人九级(含)以上 | 20分 | 限全国考级主委会组织 |
个人六级(含)至八级 | 15分 | |||
个人四级(含)至五级 | 15分 | |||
5 | 其他突出特长的考生 | 0-20 | 申请该类特长的考生须由公正第三方证明,经学校审核小组初审通过后,由特长考察专家委员会面试、评审,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方可得分。 |
3、确定入围考生名单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我院招生网查询成绩。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