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选择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录取。
七、资格审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进校后我院将对考生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院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命题、考试与评卷
在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教务处组织单独招生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数学、文综(含语文,政治,历史),总分200分;专业基础知识+识图技能,总分200分。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分值 |
数学、文综 | 4月25日 | 9:00—11:00 | 200 |
专业基础知识+识图技能 | 4月25日 | 9:00—11:00 | 200 |
(二)考试地点: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三)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青海建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四)建筑工程施工专业的中职毕业生,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识图技能;其他具备专业基础知识的中职毕业生、校企合作企业的在职人员也可选择参加专业基础知识+识图技能的考试;
(五)高中毕业生和不具备上述第八项(四)条款专业的三校中职毕业生,考试内容为:数学、文综。
九、录取
我院单独招生在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和监督下进行,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
(一)在纪检监察工作组监督下进行录取,全面保障考生权益。
(二)生源录取比例:三校毕业生按照不低于单独招生计划的20%比例进行录取。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身体健康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录取分数线由我院划定,依据笔试成绩,在考生思想政治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相关规定检查合格后,我院将按照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根据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优先考虑“三校生”。对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将从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调剂。
(五)凡复转军人、获省级以上技能证书的学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或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的获奖者经面试合格后,可免试入学。
(六)预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院校园网和校园公告栏公示,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将及时核查并作出处理意见。公示后如无疑议,学院将确定的录取考生名单经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批准备案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htt://www.qhavtc.com进入招生就业网页或拨打我院招生咨询电话0971-6256346、6256322查询。
(七)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4月底到学院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领取录取通知书(已确认的考生不能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录取。
(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在学费、住宿费、户口迁移、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的学生完全一致。
(九)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青海省2015年全国普通线上棋牌平台网址 ,也不能再被其它高校录取。
(十)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于2015年5月31前日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并缴纳学费。未交学费和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十一)录取数据由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十二)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可以更换专业或转入其他学校。
十、入学审查
(一)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二)对于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将退回户籍所在地,并报青海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备案。
十一、日程安排
时间 | 事项 |
3月 16日~4月17日 | 考生到学院报名。报名截止时间:4月17日中午12:00整。 |
4月23日~4月 24日 | 考生领取《准考证》。 |
3月16日~4月24日 | 考生办理报名考试手续,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核对准考证,考生熟悉考场。 |
4月25日 | 考试 |
4月26日~27日 | 在学院网站和校园公告栏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 |
4月底 | 录取考生办理录取确认手续,领取录取通知书,办理注册手续。 |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71-6256346、6256322(兼传真)
联 系 人:陈老师 刘老师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96号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网 址:http://www.qhavtc.com
邮 编:81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