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其他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后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并由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印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按照物价、教育部门有关公办院校收费规定执行。
(1)绿色食品生产与经营、茶叶生产加工技术2个专业为浙江省政府资助、学生个人免交学费专业。
(2)产品造型设计专业 9000元/年,会展策划与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会计专业6800元/年
(3)其他专业6000元/年
(4)住宿费1200元/年
(5)公寓标准:4人间,带独立卫生间,配热水、空调(需申请)、电扇、宽带网接口等设施。
第六章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575—88378098。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5-88068177
(2)传真:0575-88157111
(3)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袍江经济开发区世纪东街770号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4)学校网址:http://www.znszy.com.
第二十二条 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的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jy.znszy.com/gxzs/公布。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浙江农业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学校以往的招生工作文件和规定凡与本章程有关条款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录取规则与国家或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国家或省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