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奖学金及资助制度
第十三条 学院设有多项奖学金,包括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暨阳英才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外专项奖学金以及各种素质奖励等。
第十四条 资助政策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力量资助等多种形式。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院各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收费标准按浙江省物价局浙价费[2015]18号执行。每学年先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其中,交通运输专业17000元/生·学年,会计学、财务管理、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四个专业20000元/生·学年,园林专业21000元/生·学年,其他普通文理本科专业16000元/生·学年,设计学类专业22000元/生·学年;专升本、中职升本科学生学费参照全日制本科同类专业预收学费标准执行,每学年末根据学生实际所修课程的学分进行结算。学院学生住宿费标准为:1500元/生·学年。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凡参加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浙江省高等棋牌网页游戏平台 单独考试单独招生考试并填报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
第十七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传真):0575-87760666;
学院网网址:http://www.zjyc.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zs.zjyc.edu.cn/
学院招生微信号:jyzs87760666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