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我校2017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硕士研究生共计1000余人(含推荐免试生和全国统考考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考生可自主选择报考我校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最终招生总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系统确定的录取人数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一考试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学校根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推荐免试考生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我校全日制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报考;非全日制专业(领域)不接收推免生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