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26日。
(2)初试科目:政治、外语、教育综合,以及相应学科教学论等,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报考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全国统考)
第二单元:204-英语二(全国统考)
第三单元:333-教育综合(学校自命题)
第四单元:83X-学科教学论-学科教学方向(学校自命题)
具体考试科目见天水师范学院2017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说明。
(3)各统考科目的考试范围请参阅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考试大纲。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范围见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或参考书目。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17年3月下旬,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届时我校将在校园网上及时公布并通知相关考生。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课堂教学技能测试、英语听说测试)两部分,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及初试、复试权重等由我校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见附件招生目录)。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考生来我校复试,需向我校研究生处提交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