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志于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有志于为人民服务的高级中医药专门人才。
(一)学术型研究生
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的提高和科研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
我校学术型研究生有:中医学(专业代码:100500);中西医结合(专业代码:100600);药学(专业代码:100700);中药学(专业代码:100800);护理学(专业代码:1011L1)。
(二)专业型研究生
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我校专业型研究生有:中医(专业代码:105700);中药学(专业代码:105600);护理(专业代码:105400);公共卫生(专业代码:105300);临床医学(专业代码:105100)。
学术型和专业型分别有各自的学科代码,填报志愿时请认真核对。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学校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一级学科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