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及类型
2017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35名。实际招生人数及各专业方向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数、学科需要及办学条件、生源情况等确定。本年度招生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其中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院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研究生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学习和学术研究,着重培养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等高层次理论型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学位研究生处于同一层次,重视应用教学与艺术实践,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创新能力的戏剧、戏曲、电影、舞蹈、美术、艺术设计等应用型高层次人才。考生报名时应结合自己学科基础及专业志向,选择本人报考类别。
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推出相关招生新政策,我校将及时调整并公布。
二、学制与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利用业余时间或集中授课方式学习。
全日制学术型(MA)研究生每学年学费为8000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MFA)每学年学费为20000元。
三、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条件及报考要求: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7年9月1日),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亦不得跨专业),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同等学力的考生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科目:大学语文、文艺理论与常识。(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所有学术型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所有参加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并需有相关专业的实践经验及省部级及以上作品及奖项。)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科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8)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选择专业学位以及定向类型。
4、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具有相关艺术领域的实践经验(相关材料在复试时提交)。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定向培养的考生不限。报考表演艺术研究方向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2年8月3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