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安排
1、报考专业目录中非标有“▲”的研究方向的考生请注意,政治理论、英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考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地点由考生的报考点安排。(注:港澳台考生不参加政治理论考试)
报考专业目录中标有“▲”的研究方向的考生请注意,政治理论和英语考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业务课一的考试时间为: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上述三门的考试地点为:上海师范大学。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6日8:30至14:30;考试地点为:上海戏剧学院。
2、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具体请见招生专业目录)。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3、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通知办法届时另定。
4、复试时间约为2017年4月下旬,复试地点为上海戏剧学院,具体安排届时另行公布。
5、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6、复试的形式和内容,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培养要求,结合其他知识和能力的考核统筹考虑后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我院研究生部网页向考生公布。
7、按教育部规定,体检在复试阶段由我院组织考生进行。
8、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以报名时间为准)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工作通告中注明。
八、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学校发展及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被录取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凭所在单位证明向我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报到后,由我校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复查。凡经入学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对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经查确系徇私舞弊的,何时查出,何时取消学籍。
4、我校各类别研究生学费标准将按教育部相关文件确定并执行,具体标准随后公布,请各位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相关公告。
5、我校不提供录取新生中所有全日制MA、全日制上海生源MFA及非全日制MFA研究生住宿。
6、我院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学业奖学金,奖学金额度6000--12000元,奖学金覆盖率75%。
九、奖学金参评对象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参与评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硕士研究生除外。(另奖学金具体办法见《上海戏剧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例》)
十、毕业生就业
1、定向培养硕士生回定向单位。
2、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