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其它事项
1.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关于收费
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需缴纳学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及湖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1.2017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会及时发布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nuc.edu.cn),请考生查询。
2.咨询电话:0731-88688031,18175985066。
3.通讯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湖南商学院岭南校区研究生院,邮政编码:410205。
招生专业目录详见:http://gra.hnuc.edu.cn/show_content.php?id=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