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一)初试
考试地点:四川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1.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考试日期及科目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进行(详细考试科目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结束后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其中:
(1)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美术、广播电视专业加试科目为:①绘画基础 ②作品赏析
(2)设计学、艺术设计、风景园林专业加试科目为:①设计基础 ②作品赏析
(3)美术史论、设计史论专业加试科目为:①艺术评论 ②写作
(二)复试
1.复试基本要求
(1)对政治理论、英语单科成绩、总分分别达到教育部控制分数线(同等学力、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科目成绩必须合格),且业务课考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按一定比例组织差额复试。
(2)体检:进入专业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格检查,体格检查由我校在复试期间统一安排。
(3)复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复试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等具体安排在学校网站上另行通知。
七、录取
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贯彻确保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统考科目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业务课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全国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分数,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对弄虚作假及舞弊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